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5

Faith55.前面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属天的奥秘 #1011

1011.“他的血也

1011.“他的血也必被流”表示他的罪责。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从字义上看,凡流人血的,也就是杀人犯,应判处死刑。但从内义就会发现,那些仇恨邻舍的人会由此被判处死刑,也就是判入地狱,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凡骂弟兄是傻瓜(希腊文: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
事实上,当仁爱被摧毁时,人就只剩下自己和他的自我,不再被主通过属于良心的内在约束,而是通过属于法律的外在约束掌管,他为了自己的财富和权力而把这些外在约束强加给自己。一旦这些约束放松,如在来世的情形,他就会冲进最残忍、最淫秽的行为中,因而冲进自己的罪责中。“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流”是古人所熟知的一条报应的律法,他们根据这条律法来判断罪行和罪过,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这条律法来源于这一普世法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还来源于以下事实:在来世,包含一切事物的秩序是这样,邪恶会自我惩罚,虚假也是;因此,邪恶和虚假自带惩罚。由于秩序就是邪恶自我惩罚,或也可说,恶人会冲进回应其邪恶的惩罚中,所以古人由此推出他们报应的律法。这也是此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流”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会冲进罪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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