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4.割礼代表从纯属世之爱的邪恶中洁净,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给你们的心行割礼,将你们心的包皮除掉,免得我的愤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耶利米书4:4)
所以要给你们心的包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6)
“给心,或心的包皮行割礼”是指将人的自我从邪恶中洁净。故另一方面,一个“未受割礼”的人,或有包皮的人表示一个没有从纯属世之爱的邪恶中洁净的人,因而表示一个未处于仁爱的人。由于“未受割礼的”表示一个心里不洁的人,故经上说:
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一切外人,都不可进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9)
未受割礼的人,都不可吃逾越节的东西。(出埃及记12:48)
这种人会受到诅咒。(以西结书28:10; 31:18; 32:19)
469.许多男人之所以仍将不忠的妻子留在家中,是因为:
①这个男人或丈夫害怕与妻子对簿公堂,指控她通奸,因而将她的罪行公之于众;因为他若没有一个能判她有罪的目击证人或等效证据,就会被男人会众中隐藏的指责和女人会众中公开的指责所淹没。
②他还害怕不忠的妻子狡辩,同样害怕法官偏向她,从而导致他声名狼藉。
③除了这些原因外,她在提供家庭服务方面的优势也让他打消将其从家中分离出去的念头,如:他们尚有年幼的孩子,因为即便不忠的妻子也能展示出母爱;无法单独履行的相互责任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妻子拥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来自亲戚或熟人的恩惠,并有希望靠他们发财;他珍惜当初与她的亲密关系;她变成奸妇后,知道如何花言巧语、虚情假意地巧妙抚慰丈夫,以免被指控。
还有其它理由,它们本身因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将犯通奸的妻子留在家中的理由并不废除离婚的理由。除了无耻之徒外,谁还会去维护婚床的权利,与一个奸妇共享他的床榻?这种事若零星发生,则不算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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