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4.割礼代表从纯属世之爱的邪恶中洁净,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给你们的心行割礼,将你们心的包皮除掉,免得我的愤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耶利米书4:4)
所以要给你们心的包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6)
“给心,或心的包皮行割礼”是指将人的自我从邪恶中洁净。故另一方面,一个“未受割礼”的人,或有包皮的人表示一个没有从纯属世之爱的邪恶中洁净的人,因而表示一个未处于仁爱的人。由于“未受割礼的”表示一个心里不洁的人,故经上说:
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一切外人,都不可进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9)
未受割礼的人,都不可吃逾越节的东西。(出埃及记12:48)
这种人会受到诅咒。(以西结书28:10; 31:18; 32:19)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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