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4

Faith54.割礼

Faith54.割礼代表从纯属世之爱的邪恶中洁净,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给你们的心行割礼,将你们心的包皮除掉,免得我的愤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耶利米书4:4)

所以要给你们心的包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6)

“给心,或心的包皮行割礼”是指将人的自我从邪恶中洁净。故另一方面,一个“未受割礼”的人,或有包皮的人表示一个没有从纯属世之爱的邪恶中洁净的人,因而表示一个未处于仁爱的人。由于“未受割礼的”表示一个心里不洁的人,故经上说:

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一切外人,都不可进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9)

未受割礼的人,都不可吃逾越节的东西。(出埃及记12:48)

这种人会受到诅咒。(以西结书28:10; 31:18; 32:19)

属天的奥秘 #9010

9010.“乃是神使

9010.“乃是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表看似偶然发生的事。这从古人对偶然的观念清楚可知,这种观念就是,凡所发生的事都是从神那里发生的;这就是为何他们以“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这句话来表达偶然的观念。因为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都知道,主的天意(Providence of the Lord)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偶发事件,也就是看似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因此,看不出主允许发生的事和主乐意发生的事之间的区别的简单人会将良善和邪恶都归于主;将良善归于主,是因为他们知道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但将邪恶归于主则是由于表象。因为当一个人行恶,并由此使自己转离主时,表面上看,似乎是主转离;这时,主在他看来是在他后面,而不是在他前面。正因如此,如果有人碰巧或偶然击中另一个人,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没有事先考虑这一行为,经上就用“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来表达它。主的天意在每一个事物中(参看1919e, 4329, 5122e, 5155, 5195, 5894e, 6058, 6481-6487, 6489, 6491, 7004, 7007, 8478, 8717节);偶发事件,或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5508, 6493, 6494节);邪恶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起源于人(2447, 5798, 6071, 6832, 6991, 6997, 7533, 7877, 7926, 8197, 8227, 8228, 8282, 8284, 8483, 86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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