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2

Faith52.非利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属天的奥秘 #9028

9028.“若他能起

9028.“若他能起来扶杖走到外面”表在这真理中的生命的强化。这从“起来”、“走”和“杖”的含义清楚可知:“起来”含有某种提升的意思,在此是指提升属灵真理与记忆真理一致;“走”是指生活(参看519, 1794, 8417, 8420节);“棍”是指力量。因为“杖”(rod)表示属于真理的能力,因而表示力量(4876, 4936, 6947, 7011, 7026节);“竿或拐杖”(staff)具有同样的含义,不过它适用于那些身体不强壮,健康状况不好的人。它在这层意义上也用于大卫的诗:
我遭遇灾难的日子,他们来攻击我,但耶和华是我的拐杖,祂又领我出去,到宽阔之地。(诗篇18:18, 19)
“灾难的日子”表示在信之真理方面的软弱状态;“耶和华是拐杖”表示那时的能力;“领出去,到宽阔之地”表示引入信之真理,至于“领出去,到宽阔之地”的这层含义,可参看前文(4482节)。在以赛亚书也是如此:
主万军之耶和华从耶路撒冷和犹大,除掉杖和竿,整个粮杖,整个水杖。(以赛亚书3:1)
“除掉杖和竿”是指夺走或除去从真理和良善所获得的生命的能力和力量;“整个粮杖”是指从良善所获得的能力;“水杖”是指从真理所获得的能力。在原文,“竿或拐杖”这个名词源自一个表示倚靠和支撑的动词;在灵界,倚靠和支撑是通过真理和良善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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