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2

Faith52.非利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属天的奥秘 #8263

8263.“我要向耶

8263.“我要向耶和华歌唱”表这荣耀唯独属于主。这从“向耶和华歌唱”的含义清楚可知,“向耶和华歌唱”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如刚才所述(8261节);也就是说,这荣耀属于祂。它之所以唯独属于祂,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8261节),因此主是独一神。在圣言的各处,经上都说,荣耀或尊荣、威严必唯独属于神。凡不知道圣言内层事物的人都以为主像世人那样渴望并喜爱荣耀;他这样认为是因为荣耀优先于宇宙所有人而归于祂。但主渴望荣耀不是为了祂自己,而为了那将荣耀归与祂的人。一个将荣耀归与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主作为至高无上者来尊崇,并且相比之下,出于谦卑将自己视为无有。由于当一个人将荣耀归与主时,尊崇和谦卑就都有了,那时他处于一个适合接受来自主的良善,也接受对祂的爱之流注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主渴望一个人将荣耀归与祂(参看4347, 4593, 5957节)。来自主的良善的流注进入一颗谦卑的心(参看3994, 74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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