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398.“离开耶和华的面”表示与爱之信的良善分离,对此,可参看4:14(387节)的解读。“住在挪得之地”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之外。这从“挪得”这个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挪得”是指流浪者和逃亡者;“流浪者和逃亡者”则是指丧失真理和良善者,对此,可参看前文(382节)。“伊甸东边”表示接近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以前爱曾在那里掌权,也表示接近心智的理性部分,以前仁曾在那里掌权。这从关于“伊甸东边”含义的说明(98, 101节)清楚可知,即:“东边”是指主,“伊甸”是指爱。对上古教会成员来说,由意愿与理解力构成的心智为一。事实上,意愿是全部中的全部,因而理解力是意愿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不区分属于意愿的爱和属于理解力的信,因为爱是全部中的全部,信则是爱的一部分。但信与爱分离之后,如发生在那些被称为“该隐”的人身上的情形,意愿就不再掌权。由于理解力取代意愿、或信取代爱在心智中掌权,所以经上说“住在伊甸东边”;因为正如刚才所说,信以一种特殊方式被区分,也就是说,被“立了一个记号”,好叫它能得以保存以备人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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