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3877.“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3872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如刚才所述(3875, 3876节)。这种性质就是“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仁爱。至于仁爱,情况是这样: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因为凡处于仁爱的,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人在到达仁爱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也就是说,先理解真理,然后真理,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他注目于主,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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