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2

Faith52.非利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属天的奥秘 #3077

3077.“看哪,利

3077.“看哪,利百加出来了”表示来自教义事物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要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的为神性的真理;但在此,她在订婚之前披上的是来自教义事物的对真理的情感的代表,因为教义事物包含真理。然而,真理不是真理,除非它拥有生命在里面,真理的生命是出于爱的情感。至于“利百加”代表要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的为神性的真理,这从出现在本章内义中的细节明显看出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1893, 2066, 2083, 2630节)。因此,成为以撒妻子的“利百加”代表在主的理性心智中要像妻子与丈夫那样与它结合的某种事物,这某种事物显然是神性真理,因为“亚伯拉罕”以同样的方式代表神性良善本身,而“他妻子撒拉”代表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本身(1468, 1901, 2063, 2065, 2904节)。以撒和利百加代表类似事物,不过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就是祂的理性里面的事物。
一般来说,在圣言中,“丈夫”表示良善,“妻子”表示真理(1468, 2517节)。此外,一切婚姻,或一切婚姻之爱的本质也都源于主里面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2508, 2618, 2728, 2729, 2803节)。对真理的情感之所以来自教义事物,是因为经上说“她出来了”,也就是说,从城里出来了,而“城”表示教义(参看402, 2449节)。真理也来自教义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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