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2156.“我主”表示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三位在一体里面,这从此处经上以单数形式提到“主”明显看出来。类似用法也可见于18:27, 31:“看哪,我还敢对我主说话”;18:30, 32:“求我主不要动怒”。这三个人还被称为耶和华: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由此明显可知,这三个人(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与主是一样的,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被称为《信经》的基督教信仰同样承认这一点,其中明确说:“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非三永恒者,非三全能者,乃一位。”除了那些声称自己承认一个至高的存在,宇宙创造者的人以外,没有人会将这一体里面的三位分离。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这种承认是可以原谅的。但对说这种话的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他们虽这样说,有时也这样想,实际上却根本不承认任何神,更不承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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