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1602.“耶和华对亚伯兰说”表示耶和华对主如此说。这从圣言的内义和那时祂所处的状态本身清楚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亚伯兰”表示主;此处也描述了那时主所处的状态本身,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下,造成阻碍的外在事物已经被移除。这就是“罗得与亚伯兰分离以后”这句话所表示的。就内在人而言,主是神性,因为祂是从耶和华生的;因此,当外在人那一方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可推知祂看见了将要到来的一切事。那时之所以看似耶和华说话,是因为它发生在外在人面前。就内在人而言,主与耶和华为一,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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