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2

Faith52.非利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属天的奥秘 #10146

10146.“这要在

10146.“这要在耶和华面前”表来自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在耶和华面前”之所以表示来自主,是因为“在面前”表示同在,主随着对来自祂的属爱的良善和属信的真理被接受而同在。因此,“在主面前”表示来自主。诚然,主与每个人同在;然而,祂与善人同在的方式却不同于与恶人同在的方式。就善人而言,祂在他们源于信之真理的思维的一切细节和源于爱之良善的渴望的一切细节中同在,或说祂在他们出于信之真理所思考的一切细节和出于爱之良善所意愿的一切细节中同在。祂以这种方式同在:祂自己构成他们的信,祂自己构成他们的爱。因此,祂可以说住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真理的灵将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7, 18, 20, 21, 23)
  但就恶人而言,主不是在一切细节中同在,因为他们没有信或仁。祂以一种泛泛的方式同在,这种同在赋予他们思考和意愿,以及只要停止邪恶就接受信和仁的能力。但只要他们不停止邪恶,祂似乎就缺席。祂似乎缺席的程度取决于信和爱之真理和良善缺乏的程度。正因如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经历主的同在,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则经历祂的缺席。
  而真相却是,不是主从人那里缺席,而人从主那里缺席。因为一个被邪恶主宰的人背离祂向后看,这时在他眼前的事物照着它们与主宰他的邪恶的密切程度而与他同在。事实上,来世没有空间,只有与人里面的思维和情感网络一致的空间的表象。这一切极像就光和热而言,这个世界的太阳的同在。太阳每时每季都一样同在,但当地球远离太阳时,光就会消失,而黑暗则会降临;首先到来的是晚上的阴影,然后就是夜间的黑暗。当地球没有与太阳直接连成一条线,而是成一定角度时,如冬天里的情形,热就会退去,而寒冷则到来;结果,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变得不活跃并消亡。这也被称为太阳的缺席,而事实上,这是地球从太阳那里的缺席,不是空间上的缺席,而是就光和热的状态而言的缺席。提到这些现象是为了帮助说明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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