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0

Faith50.那些

Faith50.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属于“非利士”,这一点从圣言中论到非利士人的各种话的灵义,从他们与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仆人争竞(记载于创世记21章和26章),以及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记载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为就灵义而言,圣言中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涉及并表示属灵的战争。由于这种宗教,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断渴望入侵教会,所以非利士人继续留在迦南地,并经常骚扰以色列人。

婚姻之爱 #479

479.⑴通奸有三种

479.⑴通奸有三种:单纯通奸,双重通奸和三重通奸。宇宙的创造者将祂所造的一切事物都划分为属(genera),每一属又划分为种或物种(species),每一种又划分为变种(varieties);这些又再次同样划分,依此类推;其目的是为了使无限的形像能存在于品质的无穷多样性中。所以,宇宙的创造者划分了良善及其真理,邪恶及其虚假出现后,同样又划分了它们。在灵界,一切事物,无一例外地被创造者划分为属、种和变种;祂将一切良善与真理都集聚到天堂,将一切邪恶与虚假都集聚到地狱,并使后者与前者截然对立;这些事实可从《天堂与地狱》(1758年出版于伦敦)一书所披露的内容得以证实。祂以这种方式在自然界也已经并正在划分世人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并邪恶与虚假,以及世人本身;这一事实从他们死后的命运可以得知;那时,善者预备上天堂,恶者预备下地狱。由于属于良善的一切和属于邪恶的一切都被划分为属和种,依此类推,故婚姻也被如此划分;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通奸,同样被如此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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