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0.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属于“非利士”,这一点从圣言中论到非利士人的各种话的灵义,从他们与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仆人争竞(记载于创世记21章和26章),以及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记载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为就灵义而言,圣言中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涉及并表示属灵的战争。由于这种宗教,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断渴望入侵教会,所以非利士人继续留在迦南地,并经常骚扰以色列人。
717.从这一切也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人之意愿的事物,或他里面与意愿有关的良善和神圣之物。因为这一节说,凡洁净的牲畜,他要带七对;下一节同样说到鸟。但在前一章(6:19-20),经上没有说他要带七对,而是说带两个,或一对,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理解力的事物,理解力的事物本身并不神圣,使它们神圣的,是属于意愿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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