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0

Faith50.那些

Faith50.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属于“非利士”,这一点从圣言中论到非利士人的各种话的灵义,从他们与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仆人争竞(记载于创世记21章和26章),以及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记载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为就灵义而言,圣言中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涉及并表示属灵的战争。由于这种宗教,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断渴望入侵教会,所以非利士人继续留在迦南地,并经常骚扰以色列人。

属天的奥秘 #6179

6179.“请你把手

6179.“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一种神圣的结合。这从“把手放在大腿底下”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是指通过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竭尽全力建立的一种结合;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4931-4937, 5328, 5544节),“大腿”表示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就至高意义而言,婚姻关系是神性与神性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天堂的合一正是由此而来,因为从主发出的,是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天堂由此被称为天堂,并被称为一个婚姻,因为那里存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该结合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而且,由于主在那里是良善,天堂是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故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天堂以及教会被称为“新妇”。因为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个婚姻,这二者的结合就是婚姻关系所表示的。由此可见,一件事若接受“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所表示的具有婚姻性质的东西约束,是何等神圣。真正的婚姻之爱便从这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降,关于这爱及其圣洁,可参看前文(2727-27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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