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527.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有两个要素构成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由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行出的;没有这两个代理人,人就和机器一样没有行为或言语。由此明显可知,人的性质取决于其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人之行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产生它们的意愿之情感;人之言谈的性质则取决于产生它的理解力的思维。因此,许多人可能言行都差不多;而事实上,他们的言行却截然不同,有些人的言行出于错误的意愿和思维,而有些人的言行则出于正确的意愿和思维。
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照之受审判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这行为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因此,恶行是指一个邪恶意愿的行为,无论它们外在表现如何;而善行是指一个良善意愿的行为,哪怕它们外在似乎与恶人的行为一样。人的内在意愿所行的一切都是有意而行的,因为意愿将它在意图上所行的事作为一个目标摆在自己面前。理解力所行的一切都是经确认而行的,因为理解力确认这个意图。由此明显可知,邪恶或良善照各人行为中的意愿的性质,和对它们的理解的性质报应各人。
我能通过以下经历确认这个说法:在灵界,我遇见过很多人,他们在世时的生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也是锦衣玉食,和别人一样做买卖赚钱、去剧院看戏,开一些有关性的相当不雅的玩笑,诸如此类。然而,天使却认为其中一些人有罪,一些人无罪,声称这一组是无辜的,而那一组是有罪的。他们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因为这两组人所行的都差不多,天使回答说,他们从打算、意图或目的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作出区分。因此,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目的宽恕或谴责他们的人,因为凡在天堂者皆以良善为目的,凡在地狱者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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