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3

L23.前面已经说明

L23.前面已经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神的儿子”,现在要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人子”。凡论述主的受难,审判,祂的降临,以及总体上的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的地方,主都被称为“人子”。原因在于,“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祂作为圣言受苦难,审判,来到世上,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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