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77

内义 977.由于

内义
977.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所以需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来解释一下相对于未重生之人,重生之人是何性质。从这种对照中就可以知道这两种人各自的性质。重生之人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他出于良心实行良善、思想真理。他所行的良善是仁之良善,所思的真理是信之真理。而未重生之人没有良心,即便有,它也不是对实行来自仁的良善、思想源于信的真理的良心;相反,它来源于关注自己或世界的某种爱,因而是一种虚假或扭曲的良心。当重生之人照着良心行事时,他会感到喜乐;而当被迫违背良心行事或思考时,会感到焦虑。但未重生之人则不然,因为这种人大多不知道什么叫良心,更不知道什么叫照着良心行事,什么叫违背良心行事,只知道如何随从自己的爱欲行事,这给他们带来喜乐,而违背自己的爱欲则给他们带来焦虑。
重生之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这新意愿和新理解力就是他的良心,也就是说,它们存在于他的良心中,主通过这良心使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运转。而未重生之人没有意愿,只有恶欲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邪恶的倾向;他也没有任何理解力,只有推理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虚假的陷落。重生之人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而未重生之人只有肉体和世俗的生命。人思考和理解何为良善和真理的能力经由前面(561, 661:2节)提到的余剩而来自主的生命,这也赋予他反思能力。
对重生之人来说,内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外在人是仆人或顺服;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内在人则保持沉默,仿佛不存在。重生之人知道或经反思能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而未重生之人则全然不知。即便反思这个问题,他也不能知道,因为他不知道什么叫源于仁的信之良善和真理。由此可见重生之人和未重生之人各自的性质,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夏天与冬天,或光明与黑暗的区别。因此,重生之人是活人,而未重生之人是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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