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569

9569.“要作灯台

9569.“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表来自它的神圣属灵事物。这从“灯盏”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灯盏或灯”是指信和对唯独来自主的真理的一个聪明理解(参看9548节),因而是指属灵事物,因为信、聪明和智慧都是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获得的,这神性真理就是属灵事物;“七”是指神圣之物(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灯的数目是七盏,是因为信、聪明和智慧就是那被称为“神圣”的;事实上,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那使事物神圣的。这解释了为何要用油来祝圣,如给帐幕和其中的一切事物,以及祭坛、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还有他们的衣服祝圣,后来给君王祝圣,他们因此被称为受膏者。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886, 3728, 4582, 46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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