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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