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454

9454.这些怜悯就

9454.这些怜悯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是指那些反对信与仁之良善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那些沉浸于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之人;“从人意生的”是指那些沉浸于由这些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之人;“从神生”是指被重生。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重生,这一点在约翰福音也有教导: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3, 5)
  “从水生”表示通过信之真理;“从灵生”表示通过爱之良善。由此可见罪得赦免的,到底是谁;罪不得赦免的,又是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