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9386.“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表此后把它们铭刻在生命上。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写”和“耶和华的一切话”的含义清楚可可知:“写”是指铭刻在生命上,如下文所述;“摩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9372, 9382节);“耶和华的一切话”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9383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表示被主铭刻在生命上的神之真理。当真理成为意愿,并由此成为行为的事时,就说它们被铭刻在生命上。只要仍停留在记忆中,并且只要仅在知识层面上被看待,它们就不会铭刻在生命上。不过,一旦用意愿来领受它们,它们就变成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意愿和随之而来的行为是一个人生命的真正本质。在此之前,这些真理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
“写”之所以表示铭刻在生命上,是因为写的目的就是给所有后代作纪念。铭刻在一个人生命上的事物也是如此。可以说人有两本书,他的一切思维和行为都写在其中。这两本书就是他的两种记忆,即外在记忆和内在记忆。写在他内在记忆中的事物会永远存留,永远不会被抹去。它们主要是那些已变成意愿,就是变成爱的一部分的事物;因为被爱的事物就是意愿的一部分。这种记忆就是每个人的生命册所表示的(参看24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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