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252

9252.“不可在争

9252.“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歪曲正义”表不与那些将良善和真理变为邪恶和虚假,反之亦然的人联系在一起。这从“在争讼的事上附和”、“随众偏行”和“歪曲”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争讼的事上附和”是指在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上应和,对它们有争议(参看9024节),因为“附和”表示给出意义并表达判断;“随众偏行”是指顺应众人,从而与他们联系在一起;“歪曲”是指将真理变为虚假,将良善变为邪恶,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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