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249

9249.“不可与恶

9249.“不可与恶人连手”表不顺从恶意。这从“连手”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连手”是指顺从,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6292, 7188, 7189, 7518, 7673, 8153, 8281节),也表示属于一个人的东西,因而表示在人拥有能力在自己里面的范围内的这个人自己(9133节);因此,与某人“连手”表示与他共事;当出于“恶人”所表示的恶意来行事时,它表示顺从,因为恶意说服并引导一个人。“恶人”是指一个心怀恶意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恶意。之所以说“在抽象意义上”,是因为理解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也就是在属灵层次上感知圣言的天使抽象地思考和谈论,而不会设想任何实际的人(4380e, 8343, 8985, 9007节);对他们来说,对人的观念会转化为对某种事物的观念(参看5225, 5287, 54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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