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247

内义   9247

内义
  9247.出埃及记23:1-3.不可接受虚妄的报告;不可与恶人连手作暴力的见证。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歪曲正义。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不可接受虚妄的报告”表不听从虚假。“不可与恶人连手”表不顺从恶意。“作暴力的见证”表不肯定诸如违反仁之良善的那类事物。“不可随众行恶”表不与这类事物联系在一起。“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歪曲正义”表不与那些将良善和真理变为邪恶和虚假,反之亦然的人联系在一起。“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表决不可向存在于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身上的虚假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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