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221

9221.“不可咒骂

9221.“不可咒骂神”表不可亵渎神之真理。这从“咒骂”的含义清楚可知,“咒骂”是指亵渎,因为亵渎者就是那些咒骂的人。这句话之所以表示不可亵渎神之真理,是因为就内义而言,“神”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在圣言中,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时,主被称为“神”;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参看2769, 2807, 2822, 3921e, 4287, 4402, 7010, 7268, 8988, 9160节)。故“天使或使者”表示真理,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者(4295, 4402, 7268, 7873, 8192, 8301, 8867节);“审判官”也是(91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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