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9180

9180.“就要为雇

9180.“就要为雇价而来”表柔顺并服从。这从“为雇价而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为雇价而来”是指使自己柔顺并服从。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些人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或其他任何人,甚至通过推断得出结论而从自己学习并吸收真理。但这些人如此行是为了利益,也就是为了获得重要地位或财富,要么是为了值得天堂。“为雇价而来”在内义上就表示这些人,也就是说,他们必须使自己柔顺并服从。就一个属教会的人而言,自身利益应占据末位,而不是占据首位。当自身利益占据末位时,它就是一个仆人;但它若占据首位,就是一个主人。首先关注自身利益的人是一个颠倒的人,在来世也表现为一个头在地狱的颠倒之人。而首先关注仁与信,因而关注主与邻舍的人则是一个直立的人,在来世表现为挺直站立,头在天堂。由此明显可知为了自身利益行善是什么意思;这良善必须使自己柔顺并服从,这些事由“他若是雇工,就要为雇价而来”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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