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8881

8881.“守我诫命

8881.“守我诫命的”表接受信之真理的。这从“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诫命”是指信之真理(3382, 8362节)。“守”这些真理之所以表示接受它们,是因为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若要成为与一个人同在的信之真理,并拥有生命在里面,也要从主流入。诚然,一个人会学习它们,将其存储在他的记忆中;但只要此人不意愿它们,因而不行出它们,它们就不会变成活的,或说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然而,当它们从记忆中被提取出来,并通过他的理解力被引入他的意愿,也就是通过思维进入情感,进而进入行为时,它们就活了,或说拥有生命在里面,并成为信之真理。当人停止邪恶时,这一切就会被主成就。如刚才所述(88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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