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8560.“都照耶和华的口”表通过主的天命或圣治。这从“耶和华的口”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从“耶和华的口”是指他们被引导所依照的神之真理;因为“耶和华的口”在此被用来表示神性话语,以及照之被引导,也就是天命或圣治。神的天命或圣治不同于其它一切引领和指导之处在于,天命或圣治不断关注永恒之物,因而不断引向救赎。它通过各种状态而如此行,有时是快乐的,有时是悲伤的;这些状态尽管超出此人的理解力,但都有益于他的永生。这些事由“照耶和华的口往前行”来表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004, 2005, 2018, 2025, 2156, 2329, 2447, 2921, 3023, 3035, 5041, 5663, 6281, 6303, 69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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