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8429.“向耶和华所发,我们算什么,你们竟向我们发怨言呢”表这些报怨是向神性发的,而不是向那些代表神性的人发的。这从以下事实和“怨言”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表示神性,在此表示摩西和亚伦所代表的神性真理;“怨言”是指报怨,如刚才所述(8428节)。由于经上说他们向耶和华,而不是摩西和亚伦发怨言,所以意思是说,他们向摩西和亚伦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发怨言(8425节),而不是向那些代表它的人发怨言。这也解释了为何下一节经文说:我们算什么,你们的怨言不是向我们发的。因为代表神性的人相对神性来说,什么也不是。此外,当进行代表的人代表神性说话时,那些向他发怨言的人不是向这个人发怨言,而是向神性发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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