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8269.“(这是我的神,)我要为祂预备一个住处”表在来源于祂自己的良善里面,祂就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这从“一个住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一个住处”是指良善。“主的住处”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因此,良善是主的,并且完全是主的,以致可以说主是良善。当主住在这良善里面时,祂就住在祂的神性里面。祂也不可能住在别处,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3)
源于神的良善就是此处“爱主,遵守祂的话”所描述的,因为良善来自爱;经上说“他们要与他同住”,意思是说在良善里面与他同住。之所以说“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是因为天堂由于以下事实而被称为“神的住处”:源于主的良善在那里构成天堂。此外,主还在每个人里面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那时,祂在那里的良善里面;因为人里面的天堂就是良善,人通过良善而与天堂里的天使同在。由此明显可知,“(这是我的神,)我要为祂预备一个住处”表示在来源于祂自己的良善里面,祂就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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