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8108.“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表当有一种模糊状态时,它就被来自良善的启示缓和。这从“夜间”、“火”和“给光明”的含义清楚可知:“夜间”是指一种模糊的状态(参看1712, 6000节);“火”是指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节);“给光明”是指启示。耶和华或主之所以在日间云柱,夜间火柱中出现或领路,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天堂的状态。天堂有永不停止的状态的变动和变化;因为天使不断被完善,若没有状态的这种持续不断的变化,这种完善是不可能实现的。总的来说,这些变动和变化就像世上的周期性变化;如一年四季的循环,即春、夏、秋、冬,又是春;一天四时的循环,即早、午、晚、夜,又是早。当理解力正被主启示时,天上就是早晨和中午;不过那时,这种启示被如同云一样的真理模糊所缓和。理解力变得模糊时,那里就是晚上和夜间;不过,这种模糊被主通过如同发光的火一样的爱之良善所缓和。这些就是在旷野与以色列人同在的日间云柱和夜间火柱所代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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