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8068

8068.“使耶和华

8068.“使耶和华的律法常在你口中”表为叫神性真理能在来自那里的一切事物中。这从“耶和华的律法”和“在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律法”是指神性真理(参看7463节);“在口中”是指在来自那里,也就是来自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事物中。因为“在口中”就是在言语中,言语包括心智的两个部分,即理解力和意愿这两个部分;理解力在话语和描述所传达的意思里面,而意愿则在赋予言语以生命的情感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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