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8066

8066.“这要在你

8066.“这要在你手上给你作记号”表它必始终在他们的意愿里。这从“记号”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号”是指不断想起,因为充当一个记号或一个纪念的物体会起到不断提醒或想起的作用;在手上作记号的目的是每当动手,或做任何事时,他们都能想起它;“在两眼之间作纪念”的目的是每当看见任何东西时,他们能想起它。“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292,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节),在此是指意愿,因为用手所做的一切行动和所行使的行动能力都是从意愿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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