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7857

7857.“断不可用

7857.“断不可用水煮”表它不能出自信之真理。这从“水”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节),因此,“用水煮”表示出自它之物,也就是出自信之真理的良善。这种良善有别于“用火烤”所表示的出自爱的良善(7852节)。一切良善要么从信,也就是经由信发出,要么从爱发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他来说,良善是从信之真理发出的;因为在此期间,他不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是出于对真理的顺从而照真理行事,因为真理吩咐他如此 行。然而,后来,当他已经重生时,就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行善,因而出于爱行善。在圣言中,人的这两种状态被精确区分开来,因为人不能同理处于这两种状态。人在第一个状态不可能进入第二个状态,直到他已重生;人在第二个状态绝不可把自己带回第一个状态。如果有人真的将自己带回去,他就会丧失出于爱对行善的情感,滑回曾用来将他引入良善的信之真理,甚至从信的状态滑出去。这就是在马太福音中,主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这些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
  在房顶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马太福音24:17-18)
  罗得的妻子所表相同,因为她回头向自己身后看(路加福音17:31, 32)。这一切能使人明白何谓享受出于爱的良善而非出于信之真理的良善,这些事由以下条例来表示:他们要用火烤肉吃,断不可用水煮。
  祭祀和燔祭表示出于信和爱而对主的敬拜,祭祀表示出于信对主的敬拜,燔祭表示出于爱对主的敬拜。由祭物所制成的筵席表示主的荣耀和享受来自主的良善的欢乐,所以那时他们可以煮肉。因为主的荣耀和享受良善的欢乐是从对信之真理的情感发出的,一切感谢祭也是如此。祭祀的肉要进行煮(参看出埃及记29:31, 32; 撒母耳记上2:13-15; 列王纪上19:21)。这就是撒迦利亚书中“煮”的含义:
  在那日,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凡献祭的都必来取这锅,煮肉在其中。(撒迦利亚书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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