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7721.“法老就召摩西来”表神之律法的出现。这从“召来”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召来”是指出现(参看6177, 7390, 7451节);“摩西”是指神的律法(6723, 6752, 7014, 7382节)。神之律法在侵扰者中间的出现表示他们发觉这些灾殃来自何处,在此发觉“幽暗”所表示的由邪恶所生的密集虚假来自何处。在来世,当恶人经历荒凉时,他们经常被允许发觉他们在受到惩罚时所遭受的痛苦来源于何处,好叫他们知道原因不在于神性,而是在于他们自己。类似经历还经常发生在那些陷入地狱的人身上,但仅在他们处于安静状态的时候发生。这种事之所以发生在他们身上,原因有很多,主要是为了叫他们记起他们在世上所做过的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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