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7690.“和冰雹所剩树上的一切果子”表对良善的一切认识。这从“果子”和“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果子”是指信或仁的行为,因而是指良善,这就是为何“结果子”论及良善(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树”是指感知,以及认知或知识(103, 2163, 2722, 2972节)。“果子”之所以表示仁之行为,因而指良善,是因为树的最初存在就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发展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也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中间阶段则是枝叶。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或被“栽植”时,爱之良善是初始种子,它也是最后的发展。中间阶段是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爱作为其种子的爱之良善生长,不断关注作为其最后目标的爱之良善,正如在中间阶段所形成的树的各个部分关注其含有种子的果实一样。“果子”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3:8, 10, 7:16-20; 12:33; 21:43; 路加福音3:8, 9; 6:43-49; 13:6-10; 约翰福音15:2-8, 16; 以赛亚书37:31; 耶利米书17:8; 32:19; 启示录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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