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7503.“就是在马、驴、骆驼”表关于信之真理的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这从“马”、“驴”和“骆驼”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性概念(2761, 2762, 3217, 5321, 6125, 6534节);“驴”是指服务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观念,因而也指记忆知识(5492, 7024节);“骆驼”是指总体上的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这三种动物表示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事物;属于牛群和羊群的其它动物表示属于意愿部分的事物。就理解力部分而言,它就是那接受信之真理的部分。因为理解力是内视,内视被天堂之光光照;并且理解力在何等程度上被光照,此人在阅读圣言时,就在何等程度上洞察、看见并承认信之真理。这解释了为何那些拥有对信之真理的感知之人被称为聪明和智慧人,还被称为被光照的。理解力部分是信之真理的接受者(参看5114, 6125, 6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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