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7136

7136.“以色列人

7136.“以色列人的官长受责打”表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被所引入的虚假伤害。这从“受责打”和“官长”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受责打”是指被虚假伤害,因为责打的是“督工”,而“督工”表示侵扰者;事实上,就灵义而言,“受责打”不是指被打,而是指在真理与良善方面,也就是构成属灵生命的事物方面受到伤害,正如“死”在灵义上不是指死亡,而是指被剥夺真理和良善,陷入虚假和邪恶,因而受到诅咒一样。“官长”是指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参看7111节);“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节),“官长”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是要将东西传递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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