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683.至于两次使用动词“行”包含了良善和真理这两者,要知道,在圣言中,尤其在先知书,一件事能以两种方式来描述。如在以赛亚书:
祂安然走过从未踏足之路。谁作这事而成就它?(以赛亚书41:3-4)
此处第一句话与良善有关,第二句话与真理有关,也就是说,第一句与意愿的事物有关,第二句与理解力的事物有关。因此,“安然走过”涉及意愿的事物,“从未踏足之路”涉及理解力的事物。“作”和“成就”也一样。在圣言中,属于意愿和理解力,也就是爱和信的事物,或也可说,属天和属灵的事物,以这种方式结合在一起:每一个事物里面都有一个婚姻的形像和一个天堂婚姻的写照。此处重复使用一个词,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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