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6779

6779.“有牧羊的

6779.“有牧羊的人来把她们赶走了”表沉浸于邪恶的教导者反对他们。这从“牧羊的人”、“赶走”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牧羊的人”是指那些进行教导并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参看343, 3795, 6044节),在此是指那些虽进行教导,但因沉浸于邪恶而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如下文所述;“赶走”是指反对;女儿,即此处他们所赶走的人,是指属于教会的事物,如前所述(6775节)。“牧羊的人”在此表示那些虽进行教导,却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沉浸于邪恶。事实上,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从来就不承认仁爱及其行为有助于救恩,因为他们无法承认违背他们生活的东西,这样做就是违背他们自己。他们因沉浸于邪恶,因此甚至不知道何为仁爱,故而也不知道何为仁爱的行为。他们教导信仰,声称他们因这信而称义,因这信而有天堂的应许。他们就是那些反对取自圣言的仁之教义,因而反对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的人;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由“米甸祭司的女儿”来表示;她们打了水,并打满槽给羊群喝之后,牧羊的人把她们从井旁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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