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644.“房间”表示人的两个部分,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意愿和理解力这两个部分彼此截然不同且互相分离;因此,如前所述(641节),人的脑分为两个部分,被称为脑半球。理解的能力属于左脑,意愿的能力属于右脑。这是最一般的区别。此外,意愿和理解力被分为无数部分,因为对构成人的理解力之物的划分,和对构成人的意愿之物的划分如此之多,甚至连广泛的属都无法被描述或数算出来,更不用说种类了。一个人就像一种最小或最微型的天堂。他对应于灵人界和天堂,在那里,构成理解力和意愿之物的一切属和一切种,都被主以最完美的秩序来区分,甚至连其中最小的部分都被区分并分离。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657, 675, 684, 775节)。在天堂,所划分的这些部分被称为社群,在圣言中被称为“居所”,在约翰福音(14:2)被主称为“住处或房间”。然而,它们在此也被称为“房间”,因为它们论及表示教会成员的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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