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624.此处论述的状态不是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本节和该章接下来的几节经文中,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在前几节经文中,经上用的是“耶和华”。当教会不存在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而当教会存在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如在创世记第一章,当教会不存在时,祂被称为“神”;而在第二章,当教会存在时,祂被称为“耶和华神”。“耶和华”这个名是最神圣的,只属于教会。但“神”这个名并不那么神圣,因为没有哪个民族没有神。因此,“神”这个名并不那么神圣。谁也不许说“耶和华”这个名,除非他拥有真信的知识或认知;但谁都可以说“神”这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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