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582.“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儿交合,给他们生了孩子后的很长时间”表示当他们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自己的恶欲,形成虚假的说服时,就变成了拿非利人。这种含义从前面第2节经文的阐述和说明(569-571节)清楚可知,即:“神的儿子”表示信之教义,而“女儿”表示恶欲。从这种结合生出的,必是他们视信的神圣事物为毫无价值,并亵渎之。因为人的欲望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故与一切神圣而真实之物完全对立。此外,恶欲在人里面占上风,因而当他所承认的神圣而真实之物浸没于这类欲望时,他就彻底完了,因为这些恶欲无法被根除和驱散。他们执着于自己的每一个观念,在来世,彼此交流的正是种种观念。因此,一旦有对神圣而真实之物的任何观念出现,亵渎和虚假就会附着于它,这会立刻被感知出来。因此,这些人不得不被分离出来,并被推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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