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5749.“你们这样行是作恶了”表声称那真理是自己的,是违反神性律法的。这从“贼”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他们“这样行是作恶”所暗指的“贼”是指声称属于主的东西,即“约瑟”的银杯所表示的真理(参看5747节),是自己的。显然,如此声称是违反神性律法的(2609节)。人之所以不可声称来自主的任何东西,因而不可声称真理与良善是自己的,是为了叫他能处于真理的气场;他处于真理的气场到何等程度,就处于天上的天使所在之光到何等程度;他处于那光到何等程度,就处于聪明和智慧到何等程度;他处于聪明和智慧到何等程度,就处于幸福到何等程度。因此,人应当出于内心的信仰承认,真理与良善丝毫不源于他自己;相反,他所领受的一切真理与真理皆来自主;他应当承认这一点,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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