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573.“耶和华说,我的灵不会永远谴责人”表示人不再以这种方式被引导,这从上下文清楚可知。从上文可知,人们通过将信之教义或信之真理浸没于恶欲而变成不再能受到谴责,也就是不再知道何为邪恶的人。感知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能力都被他们的说服灭绝了;只有与他们的说服相一致的东西,他们才相信是真理。从下文可知,大洪水之后,教会成员的构成有所不同。对他来说,良心取代了感知,他能通过良心受到谴责。因此,“被耶和华的灵谴责”表示一种内在指示,感知或良心;“耶和华的灵”表示真理与良善的流注;如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也不长久发怒,因为灵会在我面前发昏,灵魂是由我而造。(以赛亚书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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