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565

565.“人”在此表

565.“人”在此表示那时的人类,尤表邪恶或败坏的种族。这从下面的经文清楚可知:我的灵不会永远谴责人,因为他是肉体(3节);人的恶在地上增多;终日心中所思的一切想象尽都是恶(5节);我要把我创造的人除灭(7节);以及下一章,凡爬在地上的肉体,就是凡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都死了(创世记7:21-22)。关于人,前面已说明,唯独主是人(49, 162节),每个属天人或属天教会都凭祂而被称为人(477节),其他所有人或教会也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每个人,无论持什么样的信仰,以便把他与动物区别开来。但若不凭属于主的余剩,人仍不是人,并有别于动物,如前所述(530, 560节)。事实上,能使人被称为人的,就是余剩;正是由于属于主,因而从主所获得的余剩,甚至连最坏的人都被称为一个人。因为没有余剩,人绝不是人,而是十足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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