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5449

5449.“我指着法

5449.“我指着法老的性命起誓”表一种确定性。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指着法老的性命起誓”是指一种强调式的说法,因而是陈述一种确定性。约瑟的确知道他们不是奸细,也不是来窥探这地虚实的;然而,他之所以仍如此断言,是因为就内义而言,所描述的是一种确定性;即对以下事实的确定:教会真理无论在谁里面,若不通过良善与内层人联结,只会以物质利益为目的。但是,一旦通过良善与内层人联结,他们就会以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以教会,主的国度和主自己为目的。当人们以这些为目的时,物质利益随着他们的需要自然会到来,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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