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5317.“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对属世层先前所拥有权柄的一种确认。这从“法老”的代表,以及“戒指”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戒指”是指确认,如下文所述;“手”是指权柄或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296节)。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示属世层放弃它之前所拥有的权柄;如下文所说的把它“戴在约瑟的手上”表示属世层将一切权柄都交给属灵层的属天层。“手上的戒指”表示对权柄的确认,这一事实从圣言的相应经文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路加福音外,别处都没有提到手上的戒指;在路加福音,耗尽一切所有的浪子的父亲对仆人说:
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路加福音15:22)
此处“戒指”也表示对家里诸如儿子所拥有的那种权柄的一种确认,如刚才所述。手上戒指的这一含义从自古时流传下来,一直传到我们这里的习俗明显看出来,如订婚和结婚,以及就职典礼时的习俗,那时就要把戒指戴在手上。这些戒指也表示对权柄的确认。此外,也是戴在手上的带印戒指或印章(耶利米书22:24)也表示同意和确认(参看48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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