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

Faith5.一种属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属天的奥秘 #5284

5284.“神必速速

5284.“神必速速成就”表全部实现。这从“成就”和“速速成就”的含义清楚可知:“成就”当论及神时,是指提供(5264节),因而是指实现,因为凡属神性治理的事都必实现;“速速成就”是指全部实现。就内义而言,“速速”或“迅速”不是指很快,而是必定,以及全部,因而是指全部实现。因为迅速有时间的含义,而灵界并没有时间,在那里状态取代了时间;因此,在灵界,时间上的迅速与对应于迅速的那种状态有关。这种对应状态的性质是这样:许多力量一起朝结果作用,因而致力于必定、全部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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